纺织服装企业如何有序复工复产?各地多举措助企业共渡难关
新冠肺炎疫情之下,我国纺织服装企业特别是产业集群内的诸多中小企业面临着资金链、招工等困难,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努力保障企业正常经营秩序、减轻企业负担,上海、北京、山东、广东、浙江、江苏……从中央到地方,各地多项有针对性的政策正在陆续落地。
工业和信息化部2月9日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帮助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将采取全力保障企业有序复工复产、进一步加强对中小企业的财政扶持、进一步加强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扶持、进一步加强对中小企业的创新支持、进一步加强对中小企业的公共服务、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等六方面20条措施,帮助广大中小企业坚定信心,强化措施,实现有序复工复产,渡过难关。
上海
四条举措为中小企业纾困
2月3日,上海市委、市政府表示,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努力保障企业正常经营秩序、减轻企业负担,通过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推迟调整社保缴费基数、可延长社会保险缴费期、实施培训费补贴政策等措施为上海市企业减负。
北京
出台应对疫情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16条措施
2月5日,北京市出台了《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措施》涉及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保障企业正常生产运营等应对疫情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16条具体措施。
《措施》明确,疫情期间,对受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停征特种设备检验费、污水处理费、占道费。对中小微企业承租京内市及区属国有企业房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政府要求坚持营业或依照防疫规定关闭停业且不裁员、少裁员的,免收2月份房租;承租用于办公用房的,给予2月份租金50%的减免。中小微企业承租京内市及区属国有企业房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政府要求坚持营业或依照防疫规定关闭停业且不裁员、少裁员的,免收2月份房租;承租用于办公用房的,给予2月份租金50%的减免等。
山东省
20条政策支持疫情下的中小企业
2月4日,山东省发布《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包括强化金融支持、减轻税费负担、降低运营成本和加大稳岗力度四大方面的20条政策。
《意见》对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降低信贷融资成本、降低企业担保费率、加强应急转贷基金使用、实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财政贴息、实施贷款风险补偿政策、减免相关税费、延期缴纳税款、缓缴社会保险费、减免中小企业房租、延长合同履行期限、增设创业孵化基地以及园区运营补贴、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缓解企业用能成本压力、降低企业物流成本、支持企业不裁员少裁员、阶段性延长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稳定企业劳动关系、重点支持面向中小企业的公共就业服务、优化补贴办理流程等方面内容均有详细政策。
山东青岛
四大方面18条政策为中小企业“输血”
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调研了600余家企业,调研显示,疫情对企业的影响主要集中在国内外市场订单减少(68.9%)、劳动力成本高、招工难(52.3%)、物流不畅(51.8%)、缺乏资金(40.3%)等方面。当前企业生产经营的保(工资社保)、贷(银行信贷)、税(应缴税金)、租(经营租金)刚性支出压力比较大,急需特殊时期给予政策扶持。
针对企业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青岛市政府办公厅2月3日正式出台了《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保经营稳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通知》包括稳定职工队伍、减轻企业负担、加大金融支持、完善政策执行等四大部分18条政策。其中不仅有“缓缴社会保险费”“延期缴纳税款”“减免中小企业税费”等与苏沪京类似的普适性政策,还在完善政策执行方面,增加了诸如“加快支持企业发展资金兑现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企业应对疫情复工复产帮扶机制、建立清理和防止拖欠账款长效机制、建立贸易纠纷专项法律援助机制、建立行业专项政策支持机制”等新内容。
山东滨州
发布十二条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2月4日,滨州发布《滨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共同应对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十二条政策的公告》。《公告》表示,滨州市财政筹措3000万金融稳定基金,为短期资金周转困难的企业提供过桥资金。对符合条件的2500余家企业及时拨付稳岗返还资金,帮助企业稳岗位保用工。减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属于地方的水土保持补偿费、不动产登记收费、城市道路占用费、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费、仲裁案件受理费,疫情防控期间全部免除。2020年度,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18%降到16%,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1%降至0.7%。
广东省
推出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20条
2月6日,广东省政府正式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政策措施》,从进一步加大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力度、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减轻企业经营负担、加大财政金融支持、优化政府服务等关键环节,提出了5方面共20项政策措施,全力支持和推动受疫情影响的各类企业复工复产。
浙江省
16条措施帮助小微企业渡过难关
2月5日,浙江发布《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关于支持小微企业渡过难关的意见》。《意见》明确,通过加大对小微企业降低要素成本的支持、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财税支持、加大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加大对小微企业外贸出口的支持等四大项的16条具体措施,帮助小微企业渡过难关,维护社会就业稳定。
浙江绍兴
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意见出台
2月5日,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坚决有力隔断传染源、切断风险源,确保全市企业复工防疫可控,绍兴《关于做好全市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出炉,全市复工企业(包括工业企业、建筑企业、服务业企业、农业企业等)要严格执行“四必须”防控承诺。
《意见》指出,要严格按照“存量防扩散、增量防输入”要求,实行“有序放开受控”,确保全市企业有序复工、疫情可控。在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前提下,尽快组织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重点项目建设施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复工生产。
《意见》指出,要按照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原则,落实企业对本企业复工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复工企业要严格执行“四必须”防控承诺:必须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制订本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方案;必须严密落实各项防疫措施,自觉承担本企业防控责任和经费支出;必须承诺疫期不新招收不符合疫控要求的重点区域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必须严格落实绍外返工人员不少于14天的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浙江宁波
发布18条帮扶中小企业措施
2月4日,宁波出台《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帮扶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八条政策意见》,帮助27万家中小企业度过难关。《意见》覆盖了社保、金融、财税、外贸、房租等方面。政策要求继续优化政务服务,深入推进“三服务”活动,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复工中交通、防控、物资保障、原材料供应等方面碰到的问题,保障企业有序经营。在抗击疫情的关键时期,政府会与企业一起共同面对困难和挑战。
江苏苏州
出台10条政策意见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
2月2日,江苏省苏州市率先发布了《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条政策意见》,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
《意见》通过加大金融支持、稳定职工队伍、减轻企业负担等几大方面,通过确保小微企业信贷余额不下降、确保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降低、发挥各政策性银行“国家队”作用、鼓励金融机构提供保障性金融服务、实施援企稳岗政策、缓缴社会保险费、减免中小企业房租、减免中小企业税费、延期交纳税款、扶持中小企业创业园等具体措施,确保中小企业平稳发展。
江苏盐城
政府发布20条新政
2月3日,盐城发布《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二十条政策意见》。《意见》重点扶持中小企业渡过难关。通过帮助企业开拓市场,着力解决企业“出货难”;企业参加境内外展销活动,参展费用由各级财政承担50%;减免中小企业房租,扶持中小企业创业园,在场地装修改造费、办公品购置费、物业费等方面予以减免扶持;对生产订单交付不及时,出现失信行为采取便利信用修复流程,帮助企业重塑信用,规避失信风险。
辽宁省
出台25项措施支持中小企业生产经营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积极发挥中小企业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支持中小企业保经营、稳发展。2月6日,辽宁省出台《辽宁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若干政策措施》,执行期暂定为自发布之日起的3个月。
《措施》包括严格开复工管理、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减轻企业负担、降低运营成本、加强综合保障等几大方面共25项具体措施。特别是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做好企业复工生产疫情防控、建立企业应对疫情复工复产帮扶机制等措施确保疫情防控与经济发展两不误。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等各类载体,优先予以政策扶持。
辽宁大连
12条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稳定生产经营
2月6日,大连市发布12条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稳定生产经营,出台《大连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稳定生产经营的政策措施》。《措施》倡导全社会支持各类企业快速恢复生产经营,相互支持、守望相助,积极发挥中小企业在疫情防控和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稳供给、稳生产、稳经营。
福建省
出台24条措施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2月6日,福建出台《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扎实做好“六稳”工作的若干措施》,要求在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统筹抓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各类生产企业复工复产,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措施》提出,通过加强金融服务保障、减轻中小企业税费负担、着力降低运营成本、支持企业增产增效、扎实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加大援企稳岗力度等方面,扎实做好“六稳”工作。
福建厦门
15条暖心政策支持企业共渡难关
生产线停工、海外订单无法按期交货、员工工资要按期发、房租要交……疫情当下,企业压力重重,2月5日《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若干措施的通知》正式出炉,信贷规模不下降、融资成本降低、延期缴纳税款等十五条“暖企”政策,干货十足,针对性强,从金融、税务、社保、就业等领域支持企业共渡难关。
《通知》明确,对今年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为防控疫情提供紧缺急需物资的生物医药、医疗器械、卫生防护用品等生产企业,发放一次性奖补资金。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基地等各类载体,优先予以政策扶持,其中每个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享受中小企业服务补贴券总额度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
四川省
13条政策助中小企业应对疫情渡难关
2月5日,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政策措施》,从加大减负、金融、财税、稳岗支持力度四大方面提出13条政策措施,切实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措施》指出,对参与疫情防控相关生产的中小企业,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政府按销售目录电价的30%给予电费补贴,四川省财政按地方政府实际补贴额的50%给予补助。
湖南省
9条措施支持推动中小企业复工复产
2月4日,湖南省发布《关于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中小企业复工复产的措施》,措施包括迅速组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对中小企业影响调查、全力做好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协调服务、加大企业复产用工保障力度、加大融资服务力度、大力培育小巨人企业、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切实减轻中小企业负担、依托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开展线上服务、加强中小企业经济运行监测协调等九大方面。
黑龙江省
14条措施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2月5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意见》,出台税收减免、返还社保费等14条措施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意见》明确,对列入国家和黑龙江省确定的省内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生产口罩、隔离服、防护服、电子测温仪等企业,给予贷款贴息、担保、设备投资补助、政府采购绿色通道等政策支持。优先、加快为符合条件的药品、医疗器械等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中小企业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和药品、试剂、疫苗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缓解企业资金占用,支持企业释放产能、扩大生产。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或摘自XXX(非本站)”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因此,对于有损其所有人利益的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尽快与我们联系,广州国际轻纺网将作妥善处理。”